2015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7日    您是第1137位浏览者


关于公布广西2015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

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各市、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各高等学校:

经研究,划定广西2015年各类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一、基本控制分数线

(一)专科起点升本科。

科  类

分数线

文史、中医类

143

艺术类

106

理工类

109

经济管理类

102

法学类

132

教育学类

112

农学类

110

医学类

126

 

(二)高中起点升本科。

 

科  类

分数线

文史类

122

外语(文)

149

艺术(文)

120

理工类

118

外语(理)

151

艺术(理)

129

(三)高中起点升专科。

 

科  类

分数线

文史类

106

外语(文)

101

艺术(文)

91

体育(文)

96

理工类

100

外语(理)

110

艺术(理)

95

体育(理)

96

二、校企联合办学控制分数线

(一)专科起点升本科。

科  类

分数线

文史、中医类

123

理工类

89

经济管理类

82

法学类

112

教育学类

92

医学类

106

(二)高中起点升本科。

 

科  类

分数线

理工类

98

(三)高中起点升专科。

 

科  类

分数线

文史类

86

理工类

80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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