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再次调整外省户籍人员报考成人高考资格条件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9日    您是第593位浏览者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同时根据2016年年底相继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的决定》、《广西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我区再次对外省户籍人员在广西报考成人高考的资格条件进行了调整,有意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的“成人高考”栏目查阅相关文件。

根据本次调整文件规定,“外省户籍人员”界定为“居民身份证号码非45开头且身份证是外省公安机关核发的人员”。

在广西学习的外省户籍人员报考成人高考时,须于现场确认时提供广西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卡片式居住证,或提供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及自治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盖章的中职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复印件。


      在广西生活或工作的外省户籍人员报考成人高考时,须于现场确认时提供广西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卡片式居住证,或提供广西的房产产权证或商品房备案证明。


注意

      本次调整之后,居住证的回执凭条和税务部门开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将不再作为外省户籍人员在广西报考成人高考的证明材料。

广西招生考试院提醒有意向在我区报考成人高考的外省户籍人员,提前办理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便于今年9月中旬成人高考现场确认时能及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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